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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参保单位缴费记录查询如何打印?网上申报什么业务

  1、社保什么业务参保人可在网上申报?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申请办理参停保手续:

  1.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或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新生儿出生前以母亲名义参保的人员(即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出生后入户本市的,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普通参保人;

  2.本市户籍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参保人;

  3.本市户籍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城乡居民)续保的普通参保人。

  其中,“普通参保人”是指除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精神残疾及智力残疾人员、港澳台人员、已满18周岁需续保人员以及驻珠现役军人的新生儿;“续保”是指已停保后重新办理参保。

  注意事项:本市户籍人员及新生儿出生前以母亲名义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参保后,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在网上服务平台做参保信息登记后,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参保缴费开始年月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时间为准。

  2、如何办理参保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以及参保单位缴费记录查询打印?

  答:一、参保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及参保单位缴费记录查询打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参保单位查询本单位参保缴费记录或职工在本单位参保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珠海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请表》以及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公检法等执法机关因履行工作职责,需查询相关单位或个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并提供本单位介绍信或联系函原件(注明需查询的内容)、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与其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①查询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及申办人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查询非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法院的调查取证函、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单位(含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查询非本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地址、电话,申请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申请公开的原因、依据)。

  二、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可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上查询打印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及个人权益记录,网址: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

  三、参保人和参保单位也可在我中心设置的自助机上查询打印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及个人权益记录。自助机除了设置在社保经办机构外,在我市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即原劳动所)及部分建设银行的网点也放置有自助机。具体地址请打开以下链接查看:http://www.zhsi.gov.cn/zhsi_news/subpage_selfprint.jsp。

  四、在网上服务平台及自助机打印的个人权益记录均有电子印章及验证码,其法律效力与在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打印的相同。如有疑问可登陆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external.do输入验证码查询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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