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按省下发的标准执行
在【通知】关于启用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中有说明:珠海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按省下发的标准执行。
养老保险从2015年7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限执行省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408元;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不设上限;
失业保险的缴费工资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上限为全市社平工资的 300%,15681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我市各区社平工资的60%和300%,即香洲、市直,下限为3136.2元,上限15681元,金湾区下限2818.2元,上限为14091元,斗门区下限为2633.4元,上限为131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