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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社保停缴后能再继续缴吗?如何补交

  关于社保停缴后的补缴问题

  问:我的珠海社保自2003年至2015年4月正常缴费,后因个人问题而离职从2015年5月起成了一名在珠海的自由工作者,因此我的社保也停缴了约半年,现在想了解一下今后可否补交,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条件,如何补交。 2015-11-04

  官方回复:一、如您中断期间未就业,无需补缴社会保险;如您重新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由用人单位为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您中断期间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可一直保留参保缴费记录,续保后与原参保缴费时段可累计计算。二、如职工中断期间是和用人单位有应参保而未参保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单位和被保险人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程序,凭行政认定书、裁决书、判决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书来社保经办部门办理补缴手续(同时需填写《珠海市单位城镇职工应参保未参保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此表格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或在办事窗口领取)。三、如回复未尽详细,建议您拨打热线电话12345详细咨询。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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