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购买珠海生育保险的,因其它原因而选择在市外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需不需要办理市外就医手续?
答:参保职工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无需办理市外就医手续,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在就医时应选择当地医疗、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市内生育协议机构的标准作为限额据实支付。
参保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1)在市外发生生育医疗费用。(2)在市内非生育协议机构发生生育医疗费用。(3)因特殊原因在市内生育协议机构未能实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