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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珠海职工医保,失业保险等缴费基数比例

  根据《关于珠海市贯彻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实施意见》,2015广东珠海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已经发布。

  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执行的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27元,斗门区4389元,金湾区(含高栏港)4697元;珠海市公布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650元/月。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珠海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是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执行的市“月平工资”为5227元来算的,缴费下限为5227×60%=3136元,上限为5227×3=15681元。

  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并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5月1日起为1650元),本人工资高于市“月平工资”三倍的,以市“月平工资”的三倍(2015年7月1日起为15681元)为缴费基数。

  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保险费,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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