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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如何上网查询社会保险缴费?

  1、我市目前已实行“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证》还需办理年审验证吗?

  答:我市“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已正式实施,用人单位可无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验证。

  2、职工社会保险参停保及资料修改在什么部门办理?

  答:2009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缴。因此,职工社会保险参停保、资料修改等相关业务已归属于地税部门业务范围,由地税部门负责处理。地税咨询电话12366-2。

  3、因工作转换中断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期间是否需要补缴养老保险?

  答:中断未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如无事实劳动关系可无需补缴,中断前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4、如何上网查询社会保险缴费?

  答:社保缴费的网上查询链接为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login.jsp,请按公告要求在网上服务平台中注册个人信息,然后可登录查询参保缴费情况。

  5、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参保未参保,应该如何办理社保费核定?

  答: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参保未参保,可凭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1)《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表》;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下各项之一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a.《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备案证明)或《劳动合同书》,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收入明细》(须含能确定工资发放单位的补缴月份工资发放流水);

  b.《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备案证明)或《劳动合同书》,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须含补缴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记录)和《含工资发放明细表的会计记账凭证》(补缴时间段头尾月份及头尾月份所在年度外其他年度每年一个月的会计记账凭证,如:补缴2007年1月至2010年3月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2007年1月、2010年3月及2008年任一月份、2009年任一个月份的会计记账凭证);

  c.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地税部门作出的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限期改正通知书;

  d.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仲裁裁决书》;

  e.法院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判决书》。

  社会保险类别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数额(单位:元)(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缴费费率

  上限下限单位缴费费率个人缴费费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上下限统一执行省的标准18213290613%8%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上限:按2016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182133643一档6.5%2%

  下限:按2016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二档2.5%0%

  失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5月1日起1650元)。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缴费基数(按本市2016年月平均工资6244元/月计算)1873216500.8%0.2%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是0.1%、0.15%、0.2%、0.3%、0.4%、0.5%、0.55%、0.6%。0%

  说明: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度省月平均工资6071元/月为计算标准;失业保险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6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44元/月为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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