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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失业保险补贴标准,申领流程

​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珠人社发〔2020〕15号),对失业人员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一起来看看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吧!

  一、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4元/月。
  2.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月。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4元/月。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三、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四、执行期限

  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报,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在2020年3月后至珠海市文件出台之日前已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执行期内申请补发。

  五、申领流程

  失业补助金应向失业保险实际缴费的最后停保地申请。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自助申领失业补助金:

  1.“粤省事”或“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
  2.“广东人社”APP;
  3.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六、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每月20日前发放上月的失业补助金。申请人应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再申领失业补助金,我市已有61个银行网点实行了即时发卡。

  (社保卡即时发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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