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翻建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申请人自有住房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在报建、开工批准当年首次申请提取。
珠海翻建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4)房地产权证;
(5)施工队提供当年拆除、重建房屋项目的翻建住房工程预算书(需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盖章);
(6)建设或规划部门当年的批准文件。
注意事项
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结婚证。中心或管理部审批,开工当年最多可一次性提取申请时公积金余额90%,但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翻建总造价。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