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刚有宝宝的爸爸妈妈们沉浸在初为人父母的喜悦中,但却不知道应该给肚子里的宝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一份基本医疗保障,导致一些宝宝出生后患病治疗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得不到报销,给家庭造成了较重的经济负担。那如何给您肚子里的宝宝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呢?
参保条件: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或驻珠现役军人的新生儿,可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
缴费标准:140元/年;怀孕多胞胎的,需一胎缴纳一份医疗保险费。
办理机构: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注意事项:1.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必须入户本市,否则不能享受待遇且缴纳的医保费不能退款。2.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未入户本市或因流产等原因导致未能出生的,请及时办理停保手续。3.新生儿出生后应提供新生儿本市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资料变更前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待资料变更后按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自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2年内未提出待遇申请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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