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去世的已在珠海缴纳社保的参保人,他已经缴纳的社保怎么处理呢?依照珠海市法律法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办理非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交资料
1.《珠海市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养老保险非退休死亡告知书及遗属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5.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材料之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珠海市社保中心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各办事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死者在珠海医保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结算金额划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